在共同犯罪中,丁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牟某某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分主从。法院依法判决成都红顶天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丁某某、杜某某、赵某某、牟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对话炒料员
“老油确实脏,加料高温炒能去异味”
嫌疑人牟某某从2014年10月开始,被雇佣在红顶天火锅白沙店中央厨房内利用回收火锅油加工制作食用火锅油。据其介绍,一般情况下,他会将回收的油掺起水,先“洗”一遍。等它沉淀一下后,然后又把它打起来,再洗一遍,“洗”三次后,加点姜葱蒜和白酒,高温去掉异味。
牟某某称自己加工的油很脏,“但是老板喊我整的。”据该公司营销副总杜某某介绍,在熬出的1斤老油中,一般会加入10斤新油,然后再熬开。吃火锅时,一锅大概能用3斤油。
总经理丁某某更是道出了使用老油的原因,他说,开业初期,红顶天公司下属各分店生意惨淡,为提升火锅口感,吸引顾客,几位老总商量后,决定使用客人食用过的火锅油加工食用火锅油,具体由丁某某、杜某某、赵某某负责操作。丁某某说,“老油香味会更重,香味、麻味、辣味客人能更适应,更上口,生意果然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