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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伪基站垃圾短信发送多在三个时段 立交桥下是重灾区
2016-01-08 11:18:41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案例

包下面包车 6小时发7万条垃圾短信

2015年12月24日16时,金牛区公安分局接到四川省移动公司成都分公司工程局员工陈某报警反映,在他工作期间,行至金牛区三环路成彭立交时发现了一个伪基站,正在群发大量垃圾信息。

接警后,金牛分局民警立即前往三环路成彭立交桥,并在桥下出城方向外侧路边发现一辆疑似载有“伪基站”的蓝色面包车。经与报警人陈某确认后,民警当场抓获嫌疑人马某。

据马某交代,2015年10月,他在网上发布租车信息,有一名男子联系他,需要租马某的汽车发广告,每天450元的报酬。当知道马某同意发送广告后,联系人将一些设备 (一部银色长方形的主机、一台黑色笔记本、一个天线、一个供电转换器)安装在马某的车上,并教会了马某使用方法,另给了一部蓝色手机,让马某群发短信,然后将每天的车辆信息位置和发送后的电脑页面截图发给他们,他们第二天就会向马某的银行卡上打450元。

12月24日上午10点,马某在三环路成彭立交、三环路凤凰立交群发短信,截至当天下午4点,总计发送了77200条。

成都垃圾短信发送规律

发送时间(3个时段)

7:00—9:0011:00—13:0017:00—19:00

发送区域

作案区域主要集中在三环路以内主要交通要道、人流量较大的商贸中心地带。

发送内容

“代开发票”、“信用贷款”、“POSS机套现”、“机麻技术”等非法广告。

链接

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

可追究刑事责任

伪基站是一种信号发射装置,设备一般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通过短信群发器、短信发信机等,向该范围的所有手机发送诈骗短信、垃圾短信。

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共4页 1234
来源 天府早报  |   作者 陈俊 康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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