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调查15个二级指标的评价指数排位情况与2015上半年和2014年度比较,差异不大。“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成效”,“减少和消除腐败的信心”,“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3项指标依然排前三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转变选任干部风气的情况”,“党委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程度”3项指标评价指数同比、环比上升幅度最大。15个二级指标中,有8个二级指标评价指数同比、环比均有上升,其余指标波动变化。
市县评价指数均向高端集中
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既对市(州)进行评价,也对县(市、区)开展评价工作。
从2015年度的评价结果看,各市(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均在80以上,相比上年度指数更加集中。测评报告显示,在同比上,本次有17个市(州)的社会评价指数上升。从环比看,有13个市(州)的社会评价指数上升。
在县级层面,有89.1%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在80及以上,同比、环比分别提高2.8和0.6个百分点,“尤其是评价指数在85至89.99、90以上的县(市、区)个数同比、环比呈递增态势,反映出当前县(市、区)社会评价指数继续往更高水平集中。”这位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