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新都区三河储力药房、新都区大丰吉红大药房、成都市聚合天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都区斑竹园镇斑大路店、新都区博文百姓人药房、新都区蓉锦药店(四川芙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都区华英药店(四川九华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新都区新都镇太极昌药房(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共7家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非法经营回收药品、无法提供相关票据等,被依法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这就意味着,在再次取得该证书前,7家药店只能“闭门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