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庆等人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盗窃他人银行账户资金案
2013年8月,马庆和王蒙从网上购买到段某、胡某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后,非法补办其手机卡号,然后通过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以及直接消费等,先后盗取段某、胡某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29.8万余元。
此后,马庆、王蒙又在网上购买了他人身份证号码、各类用户名及对应密码等信息200余万条。通过网络,马庆找到某大学在读博士孙宇哲,由孙宇哲设计软件对上述信息进行筛选,提取含有他人身份证号码及网上银行密码、手机号码、账户余额等内容的信息数百条。2013年9月20日至27日期间,马庆、王蒙利用孙宇哲筛选出的信息,通过非法补办被害人的手机卡号、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将张某、陈某等117名被害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1575万余元转出套现。案发后,马庆、王蒙、孙宇哲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7年,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