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娘在2005年5月看到了五洲春天购物推出的“购买商场旺铺返租”信息,出资购买了一套36.78平方米的房子。这套总价为55万元的房子,仅需要黄大娘一次性付款36万,剩余的19万元房款用租金进行抵消。开发商和黄大娘签了一份10年租期的《商铺租赁协议》,约定头3年半租金归开发商所有,以抵偿19万元房款,后6年半为有偿租赁期,开发商按总房款55万元的10%返还给黄大娘。
2008年,佟先生也是看到了富丽华大酒店的“返租”宣传后才出资购买了一套40余平方米的房子。2008年,杜先生看到“售房返租”宣传后,购买了“协和广场”的产权式酒店,并与威尼克商务酒店签署了10年期《租赁合同》,约定酒店每季度支付给自己6800余元。
“原来的五洲春天购物,是我们的财富梦想,但如今的五洲是我们噩梦的开始。”一晃9年过去了,黄大娘所购商铺的产权证仍没下来,开发商所承诺的收益也成了泡影儿。
富丽华大酒店和威尼克商务酒店的投资购房者的遭遇,相对五洲春天购物的投资者还好些。开始几年,富丽华大酒店的投资者佟先生还能按购房款的10%拿到租金,后来拖欠租金也开始频现。2011年酒店提出了“5+3”方案,即把每年租金降至8%,其中5%以现金形式支付,3%支付酒店消费券,限业主本人来消费。即使这样,酒店到2012年10月也出现了拖欠租金不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