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找到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声称要购买充值卡,几天之内先后多次刷卡,消费金额高达86万余元。不过,他在每一次刷卡后都做了一个“小动作”——在刷卡后几十秒内,迅速将消费秘密撤销。工作人员误以为他已刷卡,其实他分文未支付,白白拿走86万多元的充值卡。
落网后,李某不承认自己撤销过交易,但司法机关通过大量书证、视频资料等证据锁链,认定他实施了诈骗。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武侯法院日前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缴获赃款51万余元退赔移动公司,责令李某继续退赔尚未挽回的经济损失35万余元。
刷POS机使“小动作” 诈骗86万元
2014年8月28日至31日,李某在高升桥路移动营业厅内,先后找到导购员和工作人员,说要购买手机充值卡,并称需拿POS机刷卡。之后,李某拿出4张银行卡刷POS机消费。
交易流水证实,李某持有的4张银行卡,于2014年8月28日至31日在移动公司的POS机上刷卡消费86万余元,并且每次刷卡后,他又在短时间内将消费秘密撤销。李某在收到刷卡消费金额已冲正回银行账户的银行短信提示后,再使用刷卡消费的交易回单,先后到该营业厅交易库房领走共计86万余元的手机充值卡。李某将手机充值卡骗取到手后,又将这些充值卡卖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