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泉介绍,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益方面,《实施意见》首次提出了“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的建立,将改变目前安全和卫生各自执法的现状,一体化执法对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将起到非常有意义的积极作用。
此外,职工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都是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因素。为此,《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工作,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