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1.8%,由拍卖公司收取。买受人转账至拍卖公司账户。
成交确认
买受人须于2月26日17时前持车辆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付款凭据(验原件,交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公司办公点办理车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醒
买 受 人若不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款、拍卖佣金及相关税、费的,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网络竞价拍卖记录等相关文件的,不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均视为违约。凡违约的,将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