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西南交通大学的职务发明人可以增加一个新的身份:共同专利权人。3月8日,记者从西南交通大学获悉,该校出台新规,高校与职务发明人可按“三七开”的比例共同申请专利,也可按同样的比例分割西南交大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这是成都市“牵手”西南交大,在高校科技成果“三权(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
据介绍,高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职务科技成果评估作价入股后成为国有股权。去年10月1日前,高校要把国有股权奖励给发明人,须向教育部、财政部两报两批。去年10月1日后,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取消了两报两批,提出将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奖励权全部下放给学校,但是国有股权奖励给发明人仍没有具体政策。
西南交大率先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探索。根据1月19日印发的《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该校把对职务发明人或其团队的奖励,前置简化为国有知识产权奖励。学校与职务发明人或其团队,可以就专利权的归属和申请专利的权利签订奖励协议,规定或约定按30%:70%的比例共享专利权。这一规定,既可以表现在共同申报新的专利上,也可以追溯既有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