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实施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的政策。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支持戏曲表演团体与戏曲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学生艺术实践基地及人才培养基地。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支持各级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学校、研究机构采取“一带一、一带二”等方式传授代表性剧目。以基层地方剧团青年演员为对象的川剧传习班,邀请四川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授代表剧目,进行示范教学。
在创新创作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施四川省舞台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坚持开展“四川省重点剧本签约”工作。通过“征集创新一批、整理改编一批、买断扶持一批”,调动全社会戏曲剧本创作积极性、主动性,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本。《意见》明确,对于搬上舞台的“三个一批”扶持剧本和重点签约剧本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购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