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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一枚印章”管审批 事中事后“全监管”
2016-03-18 15:52:16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政务信息 

“我们把行政审批事项列成目录清单,为行政许可权力范围划清界限,让企业群众在知晓办理范围、流程的同时,也为工作人员划出一份责任清单。”新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分门别类建立“权力清单”,新津县审批局全面公开了行政许可权力范围和运行“流程图”,划定行政许可审批界限,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同时,按照“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目标建立“程序清单”和办理人员“责任清单”,确保行政审批职权责任落实到人,企业群众服务诉求及时解决。

审管分离

试水事中事后“全监管”

随着新津县逐步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监管权进行分离,建立规范化的行政审批和监管机制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新津县制定了《新津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监管主体行为,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

事中监管上,新津县试点建立县行政审批局和市级部门、县级部门联动的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时监控审批过程。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岗位防范控制风险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现场踏勘与行政审批分离。配合“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办结件抄告制度、每月抽查等制度,确保审批权“不滥用”。

在事后监管探索中,新津县试水建立“1主4辅”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1主”是指县政府出台《新津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实施意见》,“4辅”是指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4个重点部门分别制定投资管理、信用管理、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及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的事后监管办法,构建起集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于一体,企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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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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