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朋友圈发布信息应受到约束
“现在的朋友圈已经变成了公共空间。”四川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表示,朋友圈从字面上来说,应该是朋友之间相互分享,从这个意义上说属于私人领域。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朋友圈不断扩大,朋友圈的构成也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很多时候刚见面的两人都会互加朋友圈。胡教授说,基于现在朋友圈的性质,使用朋友圈除了要遵循社交礼仪之外,更要遵守公共场合的规则与秩序,每一个人在朋友圈发信息,是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和受到一些约束的。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也认为,朋友圈有一定私密性,又具有公开性。一些涉及到隐私等的关键信息,不适合在朋友圈发布。石小姐发的微信朋友圈信息,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如果能够让大众推断出是谁,就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无法推断出是谁,则不构成侵权。
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易川同样表示,判断关键在于,大众能否从朋友圈信息中推断出是谁。朋友圈虽然字面上属于私密的圈子,但还是应该受到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