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终止合同 要求租客4月起重新租房
陈先生大致算了一下,他的房子被中介租给了4个人,就在今年2月和3月,中介才从这4位租客手中共收取了租金4490元和物业费1033元,“既然收了租客的房租,为什么不把承诺的租金给我?”
根据合同,如果成都佃翔拖欠房屋租金超过5个工作日,陈先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月28日,陈先生以书面形式通知成都佃翔解除合同,并告知小罗等租客,将在4月8日收回房子。
4月6日,成都石羊场某小区多位租房客拿出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书,虽然他们交了房屋租金给中介公司,但房主却没有收到钱。
和小罗一样,另外3位租客都是刚毕业或者还未毕业的大学生,每月收入不多。“其实我也很为难。”考虑到租客们收入有限,陈先生提出,他们可继续从自己手上租房,房租可适当降低,但要从4月算起。“这么算来,佃翔还是多收了他们一两个月房租,也欠我一个季度的房租。”陈先生说。
中介耍赖
不交钱不退钱 办公室租金也已拖欠很久
为了要回被拖欠的和多交的房租,4月6日下午,陈先生的爱人罗女士和租客小罗、小伍一起来到位于武侯区高阳路的成都佃翔要说法。
“6月份吧。”看了罗女士拿来的合同后,一位工作人员又把交租金的期限延后了两个月,“公司现在有点困难,确实没钱给你,而且不只一个房东是你们这样的情况。”
随后,他提出了“解决方案”:“要么再等一段时间,要么让住户住到5月,下季度的房租让他们直接给你。”对于罗女士提出的异议,这位工作人员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