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本年度对口升本学校原则上按往年所签协议执行,如需变更,有关院校应于4月15日前签订协议,并及时公示告知学生,同时将协议报教育厅高教处。同一专科学校的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多校选送)。“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民办本科院校可继续试行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2016年度四川省“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执行。“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相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至22日。考试成绩应书面通知各有关学校和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