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大数据分析,2015年全年,四川各地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87.62万笔共计475.86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0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76%,租赁住房占0.65%,其他占1.1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9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4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0%,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2.04%,其他占4.95%)。
“去年全年,四川省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1773.11万平方米,相当于19.7万套90平米的房子,”省公积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5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比上年同期减少4个百分点。与以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公积金委托贷款替职工节约的还本利息约849546.49万元。
另一方面,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贷款额度32.70亿元,支持保障房建筑面积共284.70万㎡,可解决3.73万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3个、1.87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26个、18.8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4个、11.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