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四川省将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纵深发展,进一步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共有20条。根据《实施意见》,此次综合改革的主体为城市公立医院,即地级市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分级诊疗、价格调整、医保支付、编制人事、收入分配等是本次改革的重点任务。自全省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一年多来,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明显低于前3年平均增幅。目前,全省已有3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的36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了以取消药品加成为主的综合改革,占全省公立医院比例达42%。以此为基础,今年四川省将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到2017年则要全省全面推开,并实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