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你能加多少分?
2016-06-29 13:24:12  |  新闻中心 成都教育高考资讯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0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本文共4页 1234
来源 四川在线  |   作者 江芸涵 吴浩
点击阅读更多【高考加分】新闻
家长们注意了!2017年四川高考体尖生仍可以加5分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你能加多少分?
2016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符合这些条件高考可以加5分
2016年四川高考加分政策:符合这些条件高考可以加5分
四川2018年起取消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下篇文章] 成都成龙大道路口等四大堵点“缓堵”改造 7月20日前或结束
[上篇文章] 成都华西坝一茶客打大麻将欠下百万高利贷 抬走茶老板保险柜开走奥迪A8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