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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社局:失业人员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2016-07-05 10:53:11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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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要带上足够多的证件

(一)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向失业保险核发地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成都市成功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保金申领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二)受理申请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对申请人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及创业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成都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将申请人申请的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划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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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西都市报  |   作者 席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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