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协议已明确告知泓竹公司《李雷和韩梅梅——昨日重现》电影立项授权在前,被授权方随时有启动拍摄的可能。2015年3月,泓竹公司违反协议约定,将《李雷和韩梅梅之我的二十年》电影立项转让给成都奇林公司。同年5月18日,泓竹公司隐瞒已经将该立项转让并收取了奇林公司协议定金的事实,要求北京文脉堂再授予其一部电影立项《李雷和韩梅梅之后来》,北京文脉堂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了该公司的请求。
北京文脉堂称,泓竹公司违反协议规定转让项目的事实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对《李雷和韩梅梅》的品牌声誉造成严重伤害,他们将委托律师对泓竹公司违约事实进行评估,以进一步决定是否取消对泓竹公司授权并追究违约责任事宜。
对于奇林公司和北京文脉堂公司的声明,截至记者截稿时,泓竹公司并没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