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卫计委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级医疗机构除儿科、急诊、特殊专科和日间手术外,逐步减少或关停门诊输液,确保今年年底减少门诊输液50%,并于明年年底全部关停门诊输液。凡因病情需要输液的,患者可带三级医院建议方案到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输液,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要保障三级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输液。
近年来,成都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开展了门诊输液,缓解了患者看病难的问题。但也暴露出门诊输液不规范现象。基于此,《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原则,根据疾病诊疗规范,拟定门诊输液疾病病种数,并按照专业特点制定门诊输液方案。原则上门诊输液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若病情特殊需要增加处方量的,需向医疗机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核同意后可以增加处方量,但不得超过3天处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