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发供电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强降雨、大风、雷电等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利影响,研究制定针对强降雨天气等自然灾害的隐患排查、安全监测、应急预案等防范措施和方案。尤其是要消除树竹电力线路的安全隐患,防止大风刮断电力线路,引起其他次生灾害。
《通知》明确,要切实抓好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发供电企业要加强对各类线路等发供电设备的巡查维护工作,特别是输配电力线路、杆塔的特巡工作,防止杆塔倾倒和断线。属于用户产权的线路,各用电单位要加强巡护巡视,对已停用的线路要及时拆除。各单位要做好事故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物资储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抢修力量,做好电力设施恢复工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各施工单位必须强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在雨天后,必须由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发供电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掌握气象、水情等信息,做好预报、预警、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