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改革红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经过两年的探索,成都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集体资产为农村注入了持续发展的动力,也为农民增加了财产性收入,改革红利的成效初步显现。
首先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权属的明晰。通过确权颁证、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摸清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权属,明确了集体资产为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让全体成员了解自己在集体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建立了集体资产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按股享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连接机制。
权属清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也更加明确。在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分离,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机制,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目前,全市实现政、经分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分别达到55.7%、64.1%。
在此基础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一是完善了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三会”制度,完善了民主管理、民主议事和民主监督机制。二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全市252个乡镇安装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实现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流程化、管理电子化、信息公开化。三是实行代理会计核算制度。全市农村村组实现代理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公开。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档案分社区、分组统一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