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年群体中,合法财产权益遭受侵占并非个案,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何洪波律师表示,老年人常常没有对侵占自身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自己财产受损,因此何洪波建议老年人对于自身财产安全,需保持警惕,同时应及时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做到有效维权。
伪造合同 病重老人房产遭侵占
80多岁的刘文琪大爷,多年来一直和女儿居住在一起。不久前,刘大爷心脏病突发,送往医院急救时,已经失去了意识。经过多番抢救,刘大爷才逐渐恢复过来,这场大病让刘大爷意识到,应该提前对财产进行分配。但就在刘大爷分配房产时,却被女儿告知房产已经过户给了自己,并出示了刘大爷亲笔签名的协议,“好端端的,房子怎么就被过户了呢?”刘大爷感到不解和愤怒,“在医院抢救期间,我连基本意识都没有,怎么会自己签字呢?”
经过调查,刘大爷才得知,原来是女儿在他病重期间,趁他意识不清,伪造了房屋过户协议并签了字。值得庆幸的是,最终法院依据刘大爷在病重期间,意识不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判定协议无效。
何洪波表示刘大爷的遭遇就属于典型的合法财产权益被侵占,他建议老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可事先订立遗嘱,为避免他人伪造或变造遗嘱和协议,确保法律效应,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能有效避免合法权益被侵占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