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某的鼓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了进来。经营大半个月时间后,刘某一场的收入甚至抵挡上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后来因为微信开始限制群里发红包的数量,刘某渐渐不再满足1个微信群带来的盈利。刘某便与微信好友张某商量,一起合伙开群,招募更多的人进群赌博,随后的短短两个月,10多个微信赌博群被先后建立起。
据张某、刘某交代,他们建立的微信群赌博人数一般是在40人至80人之间。每次开庄参与的玩家和人数不固定,庄家也不固定,张某、刘某以及刘某的妻子张某某都做过庄,每次坐庄所得的赌资也各自占为己有。刘某称每次赌博时间基本上都是在晚上7点左右进行,一般会持续到11点多,如果大家兴致高,每次赌博的时间还会持续更长。短短两个月时间,三人获利高达30余万元,涉案人员初步查明超过200人。
民警调查中发现,参赌人员职业各不相同,但大多数都是年轻人。有的买家,一次下注输赢就有上千元。据刘某交代,作为庄家,也并不是只赔不赚,有一次下注,他一下子就赔了6000多元。
目前,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旺苍县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