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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年收入12万元市民群体调查 部分坦言:日子过得紧巴巴
2016-10-25 10:55:50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新闻背景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然而,在信息传播过程中,“高收入者”被替换为“年薪12万以上”,“税收调节”被替换为“加税”。

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意见,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12万元只是2006年起自行申报的收入界限,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低收入的标准,今后也难以成为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的标准。有关媒体‘年所得12万元是高收入者’或‘对年薪12万元的纳税人要加税’的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

新闻链接

权威财税专家:

“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高收入人群” 纯属谣言

近期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针对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税专家24日回应说,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被热炒的“年所得12万元”概念实际出自我国实施10年的个税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意见,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12万元只是2006年起自行申报的收入界限,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低收入的标准,今后也难以成为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的标准。有关媒体“年所得12万元是高收入者”或“对年薪12万元的纳税人要加税”的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

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说,在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的划分上,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没有确定过高收入的标准。“我国不同人群和不同地区收入存在差距,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只是相对概念,不是绝对概念。”

(综合央视、中新、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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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府早报  |   作者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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