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成都拟规定中心城区新建停车场 充电车位至少占20%
2016-11-05 12:19:42  |  新闻中心 成都汽车车友之家 

新规:可充电泊位数 不低于20%

在停车位硬件设施方面,本次意见也做出明确要求。其中,新建、改扩建的停车设施安装充电设施的泊位数不低于总泊位数20%,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泊位数不低于总泊位数50%;新建、改扩建的停车设施均应安装智能停车信息系统并预留数据接口;新建、改扩建的大型停车场应按规定配建洗车设施。

不同方式的建成的停车位,还将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其中,在居民小区用地红线内建设的小型立体停车设施,由小区业主与投资建设单位协商议定,合理确定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驻车换乘(P+R)停车设施则实行优惠收费。

根据意见,公共停车设施建成后,成都将逐步取消其周围500米范围内占道停车,依法加强违法停车治理,同步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诱导设施,保障公共停车设施有效需求。同时,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秩序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清理私设地桩地锁、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

本文共2页 12
来源 四川在线  |   作者 陈碧红
点击阅读更多【充电车位】新闻
成都拟规定中心城区新建停车场 充电车位至少占20%
[下篇文章] 成都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确保“走基层”活动有实招、出实效
[上篇文章] 中德嘉宾蓉城热议“智造”,西门子在成都的数字化创新好戏刚刚开始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