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锦江区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锦江区司法局建立四项措施,规范社会矛盾排查调处。
锦江区建立以区司法局牵头、街道司法所指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居民院落人民调解员实施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以司法所为平台,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信访办、综治办、维稳办等共同参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机制,做到四级调解网络无缝衔接。重视排查调处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各类矛盾纠纷,分类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落实责任,强化问责追责。按照“立足街道、面向社会、化解纠纷、诚信服务”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个性化调解室善于捕捉社情民意的专业优势,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个案风险评估、研判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动,第一时间有效掌握案件动态,及时掌控、跟进不稳定因素。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告制度,重点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