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表扬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金堂县被评为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据悉,金堂县在全市率先施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在21个乡镇和231个村(社区)全面落实“一镇一律师”、“一村一律师”工作,村社区法律服务室、法律援助联络点全覆盖,普惠型城乡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被司法部确定为四川唯一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金堂县坚持“孝善为本,尚法于心,文明与行”导向,结合孝善、诚信、感恩、生态等文化开展“一进一示范,一镇一示范”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突出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尊法守法,确保金堂从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作为全国唯一区(市)县代表在全国依法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