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劝阻无果后,我对她死心了,我们从2013年4月开始分居。”谭自立称,没想到刘玲在分居期间,多次往返澳门赌博并大肆举债,“从单笔1万到17万不等,共计52万,而且把她价值100多万的房屋卖掉,信用卡透支40多万。”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场婚姻会把自己带入债务的泥潭,殃及他的婚前财产。据他统计,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玲举债近百万,其中自然人借款52万,银行信用卡40多万,目前自然人借款均已进入司法程序,谭自立均被列为被告,并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其中部分债务进入执行程序。
调查:调取卷宗发现 自己诉权被律师代理了
第一次走进法院的谭自立险些晕过去,经系统查询得知,自己已是多起借贷案件的被告,且一直有律师代行办理一切诉讼实务。而这些代表自己应诉的律师,他并不认识,也从未办理过委托手续。
谭自立事后调查得知,在分居期间,刘玲长期往返澳门参与赌博,且以个人名义向同事朋友借款,无法偿还后,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了刘玲及谭自立,其中包括这两笔共计27万的外债。“刘玲从没告诉过我,在她的借款中我也成了被告,且我们持续分居彼此不知道对方行踪。”谭自立称,2013年分居不久后,他向金牛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刘玲拒不到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直到2016年2月,刘玲犯罪被判刑后,他再次起诉离婚,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我的房子和车子都是婚前财产,婚后没有共同财产,对于刘玲所欠的外债,他尽最大可能偿还了一部分,从没想到会连累到自己的婚前财产。”他觉得自己非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