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成都市建委获悉,为加大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成都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成都市建设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已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本次成都市建委出台的十举措,不少是在现行要求基础上将标准提高,且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
具体内容有哪些?来看看重点:
•加强施工现场管控,全面减少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严格执行文明施工技术规程,全面减少施工扬尘。工地主出入口必须设置立体冲洗设施,对装载车辆整体进行冲洗喷淋,洗车槽内洗车水应及时更换,确保车辆不带泥出门;基坑土石方开挖必须设置雾状喷淋装置;建筑主体施工必须在楼层周边设置雾状喷淋装置,高度50米以下建筑设置不少于1道、50米以上不少于2道,喷头水平间隔不大于5米。工地堆土和砂石必须覆盖,现场细微颗粒材料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全面禁止现场搅拌,避免水泥粉尘污染
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和使用袋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一律实行全封闭、无污染、零排放的绿色清洁生产,对环保达不到要求、无生产资质、无营业执照的搅拌站以及混凝土、砂浆临时搅拌站或移动搅拌站依法取缔。
•全面推行海绵城市理念,减少扬尘污染面源
城市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绿化吸收雨水,增加土壤水分,减少扬尘。改进绿化方式,新建绿地尽量采用下沉式设计,成都市政道路两侧、市政广场周边禁止人工堆坡式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尘土至道路、广场产生扬尘,已建的人工堆坡式绿化要逐步进行海绵化改造。道路两侧、行道树树穴、道路分车带、城镇闲置地块、河道岸坡等重点区域全面植绿,全面消除裸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