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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未尽抚养义务子女能拒赡养吗?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进行调解
2016-12-13 20:32:46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进行调解

现年62岁的杨云利,由于长期以来未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导致父子之间感情十分淡漠。近年来老人身患重病缺乏照护,悔不当初,因此希望能获得家人的谅解,但两个儿子对老人的请求并不认同,以老人未履行抚养义务为由提出拒绝赡养。面对尖锐的家庭矛盾,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进行了调解,及时解开了双方心结。

家住成都市锦江区净居寺路的杨云利,由于缺乏家庭责任感,长期以来对两个儿子缺乏照顾和抚养,离婚后更是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顾。杨云利的行为,让两个儿子十分不满,因此父子之间矛盾不断。近年来,杨云利的身体每况愈下,现在更被确诊患有癌症。身患重病又缺乏照顾的杨云利对自己过去的行为悔恨不已,对两个儿子表示了忏悔,希望获得孩子们的谅解,消除长期以来的矛盾,得到他们的赡养。“过去我们的学费生活费等所有开支均都是由母亲在承担,他不仅不关心还时常责骂我们。”两个儿子对杨云利始终无法谅解并表示,由于老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他们也不会对其进行赡养。

悔恨不已又万般无奈的杨云利,来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后,立即指派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受理,受理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得知,杨云利长期以来的确存在未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但鉴于老人身患重病又缺乏经济来源,两个儿子又均已成年具备赡养能力,因此依照相关法律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依法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但同时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也是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父母与子女间关系不好或者其他原因而消除。”律师对杨云利缺乏家庭责任感,忽视对子女照顾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同时也对老人的两个儿子进行了劝说,经过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和法院的判决,双方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化解。目前,杨云利的赡养问题得到了解决,两个儿子也主动支付了老人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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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赵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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