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法院执行局副庭长陈明,此前曾和周卫东长期合作办案。和周卫东接触久了,陈明才明白,要让群众信任,首先得融入他们的生活。“虽然是一名法官,但言行举止却不能脱离群众,更不能人为地制造距离,才能成为群众心中合格的党员。他愿意当一名紧紧联系群众的‘田坎党员法官’。”
他办案群众认可
无一信访无一举报
2014年6月,周卫东主审了一起转化型抢劫案。对于被告人唐某某转化型抢劫,法律上并无争议。但对于“入户”定性,周卫东则格外谨慎。叫上书记员肖苗苗,周卫东到现场进行了勘察,他注意到,店铺和男主人的住处,其实分属不同区域,中间被一条5米宽的公共通道隔开。因为这条公共通道的存在,彻底阻断了店铺兼具居所功能的可能性。据此,法院最终做出认定,“入户”情节不成立。
因为办案认真负责较真,周卫东参与审理、执行数千件案子,群众都满意,至今无一例信访申诉,无一例廉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