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向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通知》,明确在2017年春节前向全市低收入群体发放每人300元的一次性价格补贴。
据悉,本次一次性价格补贴的发放对象聚焦成都市低收入群体,具体而言包括2016年12月份登记在册的全市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困境儿童、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及孤儿;在成都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2016年12月份领取了失业保相金的失业人员;2016年12月份领取了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此次价格补贴将于2017年1月26日前发放到位。其中,对失业人员和散居供养人员的价格补贴发放到个人;对集中供养的孤儿、农村五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的价格补贴发放到集中供养机构,由集中供养机构统筹安排使用;对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的价格补贴,可延迟到寒假结束后一周内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