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凌晨,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乐至警方发布关于网民微博晒“枪”和“枪证”的最新情况通报,通报中称,2月5日12时38分,网民“@中成哥i”通过微博发布持有疑似枪支和“枪证”的照片。对此,资阳、乐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案进行调查。2月6日21时许,乐至县公安局民警经连续工作,在成都某小区将微博发布人蒋某某(男、21岁、资阳市乐至县人)抓获归案,并在其乐至的家中起获“枪支”(系塑料玩具枪)1支。经初步查明,“枪支”系蒋某某在地摊花10元钱购得,“枪证”照片系截图。
7日下午,记者联系乐至县公安局称,蒋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其依法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