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到场: 商家承认平板电脑仅值400元
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过现场询问和查看后,商家主动承认该平板电脑仅值400元,并表示愿意主动退还多余款项。该销售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有奖销售摊位上的宣传DM单和换购产品,并向商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商家最终把“惠凯”平板电脑折价成400元,退还消费者140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在面对各种“有奖销售”时,消费者要理性面对,不要被表面优惠所迷惑,参加有奖销售活动时,要多留意活动细则,尤其要谨防那些借“有奖销售”推销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一旦发现商家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应及时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