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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武侯区望江路边燃放烟花爆竹被罚款500元
2017-02-21 22:33:10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21日,本网从“平安成都”获悉,2月19日晚,郑某在武侯区望江路四川大学东门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武侯区望江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迅速出警将其挡获,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规定,给予郑某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再次提醒: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从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17年继续执行此规定。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2、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请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3、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购买外包装上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购买专业燃放类和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产品。

4、成都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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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在线  |   作者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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