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20个市州同时启动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工作。有意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8:00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
这20个市州分别是: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
记者为大家梳理了这一批招考信息的主要内容:
【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