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青羊区出台打造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试行办法 认定专业特色楼宇最高奖励百万元
2017-04-10 10:50:38  |  新闻中心 成都楼市写字楼 

经认定为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并满足年度总额要求的,给予楼宇业主、物业营运方或第三方机构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奖励;经认定为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孵化点的,也将给予孵化补贴……记者近日从青羊区商务局获悉,青羊区专门制定出台了打造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试行办法。

据介绍,在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的申报上,运营主体须是登记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青羊的楼宇业主、物业营运方或第三方机构,“营运主体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近三年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申报的加分项目。”

在产业发展上,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须主业明确,依托现实条件,确定1—2个符合青羊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特定主导产业。当然,作为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满足总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主导产业载体面积原则上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载体体量也是申报的关键。

“满足相关标准的运营主体,可向所属街道提交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打造方案和相关证件,提出申请。”该负责人表示,经过街道、青羊区商务局、青羊区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出具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称号;对符合运营主体要求,主导产业明显,打造思路明确,集聚潜力较大,但暂未达到认定入住率的,可列为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孵化点,并出具相关称号。

该负责人表示,青羊区将拿出真金白银给予支持。经认定为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的,给予楼宇业主、物业营运方或第三方机构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区年度贡献总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含2亿元)分别给予楼宇业主、物业营运方或第三方机构10万元、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为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孵化点的,给予楼宇业主、物业营运方或第三方机构2-5万元的孵化补贴。

本文共1页 1
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张国祥 赵一
点击阅读更多【专业特色楼宇】新闻
青羊区出台打造专业特色楼宇(产业园区)试行办法 认定专业特色楼宇最高奖励百万元
成都高新区再添31个专业特色楼宇项目
[下篇文章] 成都交警整治客运车辆违禁恶意鸣喇叭 客车车站外鸣喇叭驾驶员被罚50元
[上篇文章] 成华公安二仙桥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庆生10个微信群千名粉丝变成都理工大学“网红”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