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监管+社会参与
构建食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实现社会共治,就要在强化部门监管的同时,唤醒和激发每一个利益相关方的积极性和社会的正能量,共同为食品药品安全这座大厦增砖添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激励引导政策,使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机制化、长期化。
去年8月,修订后的《成都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增设了重奖奖励,举报成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奖60万元,以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同时,成都市完善了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综合运用增加监管频次、开展警示约谈、公布失信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手段,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通过政府、市场、行业、社会联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协作机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并进一步创新食品药品宣传手段和载体,引导市民客观公正看待食品安全,合理消费,例如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理舆论关注热点;推行“开放日”制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课堂,扩大企业开放面;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参与“法治大讲堂”等法治主题活动。
本报记者 王静宇 王虹 摄影 刘阳 胡大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