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共享汽车酿事故 无证驾驶撞人致一死一伤 谁买单?
2017-05-02 14:19:22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租车平台

等法院判决 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事故发生后,张鹏父母曾经前来看望黄丹,表示家境困难无力赔付。

魏伟多次联系和前往公司寻找“盼达用车”成都负责人。“对方或避而不见,或者对抗处理,他们甚至没有来探望一下死者和伤者家属,表达一下自己的态度。”魏伟说。

前日,魏伟当着成都商报记者的面再次拨打了“盼达用车”成都负责人谢安南的电话。“我们把事情跟重庆领导汇报了,领导的意思是等法院判决,判我们赔500万元就赔500万,判赔100万元就赔100万。有问题可以联系我,我再跟领导汇报对接。”谢安南说。随后,成都商报记者表明身份进行采访,谢安南说需请示领导后回复。

律师说法

■四层法律关系需理清

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分析,此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要分为四个层次来分析。

第一,共享汽车公司与驾驶人形成的是暂时汽车租用关系,首先要核实汽车是否具有质量问题,如果交通事故由汽车质量所导致的,要由汽车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如果车辆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共享汽车公司还要对驾驶人有没有驾驶资格予以审核,如果没有尽到资格审核责任,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如果以上两个问题都不存在,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违法、饮酒、毒驾等原因造成,要由驾驶人一方承担,看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最后,交通事故如果造成重大伤亡,而驾驶人又没有相应的赔付能力,从公平角度出发,法院应该会判共享汽车公司承担垫付责任,再由共享汽车向驾驶人进行追偿。

本文共5页 12345
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钟美兰
点击阅读更多【交通事故】新闻
成都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八一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死4伤 驾驶员已被控制
成都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八一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死4伤 驾驶员已被控制
仪陇县一大型客车因避让突然横穿公路行人 闯入一民房院坝内致1死2伤
教育部:不得让未成年人私自驾驶各种车辆 不要让不满12岁的儿童骑车上路
柳州市柳江区一公交车失控撞向路边车辆和店面
S66隆汉高速公路乐山境内发生一起8车相撞交通事故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公交车单方侧翻事故:系车辆故障合并驾驶员操作不当
吉安市青原区一辆镇村公交车侧翻致40人受伤 暂无生命危险
四川公安交警:沪蓉高速“5·14”交通事故系货车驾驶员疲劳驾驶所致
[下篇文章] 成都天府新区中央公园:面积相当于18个天府广场 繁花似锦 绿树成荫
[上篇文章] 武林将迎来一轮“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盛会?多位太极高手发“英雄帖”邀战 徐晓冬应战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