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通,我们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了近20年,我到她家时,大女儿9岁,小女儿才4岁,现在孩子们都已经各自成家,孙子都有4个了,现在她要和我分开,我不同意,打死都不同意!”被告李某某在法庭内情绪激动地说道。
同居19年
无法忍受“丈夫”酗酒
她要解除“婚姻”关系
1998年上半年,31岁的未婚男子李某某与36岁丧偶女性冯某某按照农村习俗办酒席举行了“婚礼”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下半年在冯某某家原基上共同修建了房屋,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双方也未再生育子女。
然而,今年4月12日,冯某某一纸诉状递上了遂宁射洪仁和法庭,要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冯某某表示,实在是再也不能忍受李某某脾气暴躁、酗酒毛病,双方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嘴,还有抓扯,日子过不下去了。在邻居的闲谈中,李某某有“爱喝酒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