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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要求“无房证明”?
市房管局权威回应:购房者不需打印
本报讯 (记者 缪梦羽)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针对近期部分群众反映的一些银行要求购房者到房管局出具“无房证明”的情况,成都市房管局发布温馨提示,对于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购房人,经本人授权,银行应主动通过金融服务平台查询和打印购房人在所有限购区域内拥有的住房状况信息,购房人无需到房管部门打印《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
据悉,通常群众所称的“无房证明”,其正式名称是《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用于证明申请人名下房屋的基本情况,房管局办理业务时不需要购房人提供此证明。如个人需要,成都市民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在自助查档机即时查询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