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年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全面执行,全省183个县(市、区)中,有17个县(市、区)选择了最高档1500元/月,166个县(市、区)选择中档1380元/月,最低档1260元/月没有地区选择
参与评估的企业绝大多数落实了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没出现因为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或劳动争议案件
5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四川省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会研究制定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去年四川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今后一段时间内,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四川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虽然今年一季度四川省经济出现较多向好变化,总体形势好于预期,但鉴于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实体经济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为减少企业用工成本,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四川省今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继续沿用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1380元、1500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