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驾校教练被行政拘留7天
警方经调查后了解到,杨某今年28岁,乐山市中区人,系五通桥区某驾校教练,并非自己所称的乐山市驾校考场工作人员。
7月12日,在市中区公安分局通江派出所,杨某承认,他是单身,对小潘只是有好感,想通过冒充驾校考场工作人员,与小潘发生性关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杨某已被处行政拘留7天。
对此,乐山市驾驶员培训学校协会秘书长帅希明表示,已将杨某列入乐山教练员黑名单,今后不能在乐山境内驾校从事教练员工作,乐山将进一步加强对整个行业和教练员队伍的管理。
乐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提示:如学员在机动车驾驶培训中,遭遇到教练员和驾校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可向驾培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96515);如考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遭遇到考试员和考场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可向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诉(举报电话:0833-242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