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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20斤一称19斤 袋装米“瘦身”哪个环节的问题?
2017-07-27 08:48:08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成都商报记者按照“晶晶香粘”包装袋上的手机号码拨打过去,称自己要购买批量的大米,问能不能在包装上操作一下,比如说50斤的袋子装48、49斤,自称姓杨的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们不主张这样搞,因为这样搞的话是一种恶性竞争”,但客户坚持要求的话,“也可以这样做”,“我们一般不这样搞,除非客户特别要求”。

包装袋上显示,“晶晶香粘”的生产厂商为襄阳市五谷丰粮油有限公司,成都商报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襄阳市五谷丰粮油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叫杨全国,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目前处于存续状态。

广元工商部门:

只允许短缺1.5%

据了解,根据计量标准,10千克大米包装规格正常的误差应该在150克内。7月26日下午,广元南河工商所所长杨瑾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此事后,广元市相关部门非常重视,26日,工商、质量计量等相关部门继续展开调查取证,并对当事人做了笔录,对所涉商品进行了取样鉴定,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届时会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

南河工商所党支部书记卢吕强告诉记者,目前这个案子已经移交利州区工商局办理。对于计量上的问题,广元市计量所负责人介绍,该批次商品是否合格,需要按照批量抽样进行检测,其平均数值是否达标是评判标准,因此目前还不能断定这一批次商品是否在计量上达标,这需要相应的抽样检测和计算公式。目前来看,如果多袋大米出现标注10千克,实际只有9.5千克,应该是不达标的。按照计量允许短缺量标准,1千克到10千克,允许短缺量为1.5%,因此5千克允许差75克,10千克允许差150克。成都商报记者 杨灵 王超 江龙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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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杨灵 王超 江龙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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