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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赁住房从哪来?组建或改建3-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2017-08-01 09:19:58  |  新闻中心 交通频道交通新闻 

方案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成都还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与开发企业合作,通过购买或租赁库存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个人将闲置住房委托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对市级平台公司及各区(市)县闲置的拆迁安置房,可适当装修,用于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合规的住房或农民合法合规的多余住房,也可用于租赁。

如何增强住房租赁的安居功能?方案提出,要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居民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凭证可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公积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据悉,成都将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等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在成都信用网公示,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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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在线  |   作者 张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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