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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17-08-01 23:34:14  |  新闻中心 蜀风艺文文化成都 

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 今起纳入“法眼”保护

位于大慈寺片区的欣庐作为成都中心城区为数不多的保留了原有风貌的老宅院,是传统川西民居的典型代表,浓厚的民国风情与现代化街巷的打造交相辉映,已成为成都最时尚的消费地标。

毗邻华西口腔医院,位于人民南路一段14号的华西协合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旧址,与其他华西坝老建筑一道见证了中西方文化在成都的和谐交融,体现了中西合璧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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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见证了成都历史变迁的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将正式纳入法眼受到法规保护。近日,成都市发布《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条例》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弥补了长期以来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上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成都市成立了“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委员会”。

华西医学院校门  本报资料图片

创新举措 建立“抢救性”的保护制度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人”是如何界定的?市房管局介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保护”的原则,《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历史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承担保护责任。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或者代管人承担保护责任,“这里所说的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代管人就是《条例》界定的保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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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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