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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 个人出租住房税率降至1.5%
2017-08-06 13:55:06  |  新闻中心 成都楼市房产资讯 

昨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都市将试点住房租赁工作,租房的和出租的都有相应政策支持,而且力度很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总体目标,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成都、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力争到2020年

培育至少50家租赁企业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启动一批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市场。在组建方式上,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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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侯初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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