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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20万买的尾号7个1手机靓号被过户 买回要花100万?
2017-08-15 11:07:46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蓉城百态 

法院在判决中称,该手机号在办理变更业务中,由刘女士变更为罗某某时无客户证件审验记录,绵阳联通公司又不能出示此次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不能证实变更是由刘女士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且不存在已逾期未交纳电信费用达90日以上的情形。因此,代理商在授权代理期限内,未经刘女士同意擅自将涉案手机号过户给他人,导致刘女士不能继续实现使用权,事实上已造成刘女士与绵阳联通公司的合同关系被无故解除,因此,刘女士有权要求绵阳联通公司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买回号码

现在需要支付上百万?

虽然法院这样认定,但刘女士仍然高兴不起来。因为法院在判决中称,秦先生是善意取得该号卡,刘女士要求恢复该号码的使用权在事实上已无法实现。同时,刘女士要求采取的补救措施(交付尾号为7个5、7个6、7个7、7个8、7个9的同资费手机号卡一张),因绵阳联通公司有权管辖、经营的此类型手机号卡均已在网使用,所以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也已不能实现。

最后,由于刘女士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因此,法院判决绵阳联通公司支付刘女士5000元律师代理费。

几天前,拿到了判决书的刘女士,立即表示要上诉。刘女士在上诉状中称,该号码从自己实名购买到被过户前,一直没有欠费。2011年,其丈夫因触犯刑法被判16年,该刑事案件侦办期间,该号码被公安机关扣押。2016年5月去补办该卡号时才知道,该号码已过户给他人。

刘女士在上诉状中称,号码被公安机关扣押期间未使用,属于不可抗力,且也没有拖欠话费(一审已查明),绵阳联通公司违规操作,通过多次过户,将该卡号卖给了他人,法院应该查清第三人秦先生向绵阳联通公司购买该卡号所花了多少钱等。

同时,刘女士认为,秦先生取得该号码不适用善意取得,因为手机号是使用权,而非绝对的所有权,不是购买人以后不使用了,该号码就完全消失。

14日,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上该号码现在的使用者秦先生,对方表示,要购买回该号码,至少需要100万元。那么,秦先生在购买该号码时到底花了多少钱呢?对此,秦先生表示,他没有作证的义务。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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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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